香港允许带宠物入境吗?
允许的,但必须符合相关检疫要求。 到港前,须先向政府检疫单位提供以下资料: 在航空器抵港前48小时(水运船舶抵港前72小时),通过指定电子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和动物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电子版;
抵港时,携带《进口野生物种许可通知书》、输入动物所需证件正本及复印件,以及该批动物的检疫证明文件(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或所属机构签发的卫生证书、原产地证明或其他能说明来源合法的证照)办理通关手续并在口岸接受检疫。经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进境,检疫人员对动物进行隔离检疫,并在检疫证明上加盖印章,同时核发《进口野生物种检验检疫合格通知书》。
到港后,您需要为您的爱宠做下列事情: 提交《进口野生动物检疫许可证》、《进口野生物种检验检疫合格通知书》或《进口野生物种许可通知书》等相关材料至香港兽医检验所申请检疫; 检疫部门会根据情况决定采取隔离检疫、检查检疫、观察检疫等相应措施。 如检疫后发现存在卫生问题,您将可能被处以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。同时,若宠物死亡,有关当局还可追究刑责,令您承担刑事责任,例如,香港规定,如宠物因卫生问题死亡,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,监禁6个月,而运输过程中造成死亡的,处相当于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,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您在带宠物出国或入境时,请务必保证其身体健康,并且符合各国/地区的检疫要求。